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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衛警涉性騷 北市公園處依規處理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府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驚爆駐衛警性騷女員工案,台北市議員洪婉臻八日協同二名受害者在議會召開記者會,控訴該名駐衛警長期騷擾六名女性同仁,時間長達五年,受害者向主管反映後竟遭職場霸凌,公園處表示,去年底接獲三名女員工提交職場性騷擾申訴書後,立即指派主管向三名投訴人了解案情,將被申訴人調離原辦公場所,今年三月間考績會懲處,核定該男員工申誡二次。

公園處說,三名女員工提交申訴書後,公園處即召開第一次調查委員會,會中決議成立三人調查小組(含府外專家學者一人),展開調查。小組調查第一次訪談三名申訴人,三人均請律師陪同調查。第二次調查再訪談被申訴人,第三次調查訪談同時期同辦公場域之其他員工,以釐清事實真相,第四次調查小組再次向其中一名女員工確認相關事宜,依調查小組調查結果於調查委員會會議中做出決議,按調查結果及三名女員工提出之直接或間接證據,確認被申訴人對其中一名女員工的言詞性騷擾成立。

公園處表示,依照勞動局規定,公園處立即通報至處長,由處長指派主管處理,同時也啟動職場性騷擾處理機制,沒有知情不報的問題。此性騷擾案,公園處目前僅接獲三名員工遞送申訴書,對於其他女員工現在反映也遭受該名被申訴男員工騷擾,公園處將會儘速以相同機制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公園處表示,全案於一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接獲三名女員工提交職場性騷擾申訴書後,立即指派主管向三名投訴人了解案情,並於十二月二十將被申訴人調離原辦公場所,避免雙方再有接觸機會。次日即啟動職場性騷擾調查委員會及調查小組會議,經過六次會議,於一一二年一月十八日決議被訴人對其中一名女員工言詞性騷擾成立,三月二十四日提考績會懲處,核定該男員工申誡二次,此外,也於三月十三日舉辦職場性騷擾防治宣導。我國兵役制度之妨害程度,也不足以對被告生警惕作用,因此改判支付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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