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勞動部九日表示,為督促已成立工會的上市櫃公司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已函請在年報和永續報告書揭露簽訂情形,並將簽約與否納入勞動基金投資標的選擇指標。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說明,目前近一千八百家上市櫃公司中,共有一百八十五家成立企業工會,但是有與工會簽立團體協約的僅四十八家,以製造業占多數。
王厚偉並表示,上市櫃公司向大眾募資,有更高的企業社會責任。為促其作為表率穩定勞資關係,除發獎勵金、入場輔導外,勞動部今年二月邀集金管會、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等單位研商輔導改善措施。
措施包含,督促有成立工會的上市櫃公司,於公司年報及永續報告書中,確實揭露團體協約簽訂情形、協商進度或未能簽訂原因等,使投資人得以了解企業內勞資關係及勞動權益推動情形。
同時,考量簽訂團體協約有助穩定勞資關係,勞動基金也將上市櫃公司團體協約簽約情形,列為投資標的選擇指標之一。若有簽訂團體協約,公司可提出說明,將納入公司治理評鑑指標計分。
勞動部並指出,上市櫃公司應遵循國際公認勞動人權,創造勞資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