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未曾指imB未違反銀行法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近日媒體報導「金管會一紙公文害調查卡關七年釀卡關,導致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詐騙二十五億風暴」。報導內容指稱,調查局早在七年前即接獲檢舉立案調查,因金管會一紙『未違反銀行法』的公文卡關,並疏忽主嫌曾國緯的犯罪前科及通緝犯身分才讓專案小組卻步」;金管會十日再度澄清,從未表示「imB未違反銀行法」,且依法並無權限查詢曾國緯犯罪前科及身分。

媒體報導,二0一六年,調查局已接獲檢舉立案調查imB,但因金管會一紙「未違反銀行法」公文卡關,使偵辦延誤七年,報導也指稱,金管會疏忽主嫌曾國緯的犯罪前科及通緝犯身分。

金管會嚴正澄清表示,二0一七年三月函復檢調單位的相關函文,並未表示「沒有違反銀行法」,且函文已敘明「違法吸金行為所涉法規甚多,因違反該等法令的違法吸金行為皆屬刑事犯罪並涉及個案事實調查,宜由司法檢調機關依事實調查結果加以認定」。

金管會強調,金管會二0一八年九月間接獲民眾檢舉案,二0一八年九月已檢具相關資料移請法務部調查局參處;此外,金管會依法並無權限查詢曾國緯和徐少東的犯罪前科及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