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日前公布民國一百十三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教育部十一日表示,為了讓親子作息同步,一百十二學年第二學期開學日的課務將延至一百十三年二月十七日(補班日)實施,學生自二月十六日開始上課。
教育部指出,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近日召開「研商一百十二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開學日會議」,與各地方政府、校長團體、家長團體、教師團體討論後,與一0九年所定的「小年夜調整放假之常態性因應機制」方向一致,取得親子同步的調整共識。
教育部提到,一百十二學年第二學期開學日原訂一百十三年二月十二日,配合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一百十三年二月二十日至十四日調整為放假日,因此第二學期開學日為一百十三年二月十五日。
基於假期連續性、便於家長照顧學生的考量,教育部說,將一百十三年二月十五日(週四)開學日的課務調整至二月十七日(週六)補班日實施,因此一百十二學年第二學期開始上課日為一百十三年二月十六日(週五)。加上農曆春節,中小學生明年寒假總共可放二十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