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長賄選案開庭 勘驗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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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方法院二十日開庭審理正副議長賄選案,並針對檢方和邱莉莉等三名被告請求,共同勘驗檢調錄音筆錄全文。林士傑的律師質疑檢警利用政治操作手段,要入罪於林,當庭請求函詢佳里警分局查明,但法官以函詢事項與本案無關駁回。

昨天聲請勘驗錄音帶全文的三名被告,包括邱莉莉、郭再欽、林士傑,他們各自要求勘驗指定與自己相關的錄音譯文。邱的部分主要是她和郭再欽的對話,內容提及市議員郭清華上一屆與邱莉莉配競選副議長的花費金額。

法官林岳葳說,台語聽起來內容像「咱們找上億元…」;邱莉莉則說,不是咱們找上億元,沒有咱們,僅是「花三千,我看再去找上億…」,邱否認和郭再欽一起找上億元賄選,並稱雙方對話主角都是在講郭清華的事。林岳葳稱應在三千後面再加個萬才合理。

由於錄音品質不佳,現場再三重複勘驗,審辯聽到的仍有不同解讀。法官只好先依自己聽到的作記載,同時把被告和律師聽到的解讀也列入意見。

另外,郭再欽聲請勘驗與楊志強對話,及檢方勘驗黃怡萍的羈押庭錄音,沒什爭議,很快結束。檢察官要求增加勘驗媒體報導方一峰被恐嚇受訪報導,但多位被告律師均認為此不足以證明方被恐嚇有害怕之實。

林士傑的律師認為,勘驗結果,方一峰根本都沒說到會害怕,請求法院函詢佳里警分局查是誰在利用政治運作手段,把林士傑帶回分局,到底是哪個高層指示,且分局到底派何人到議會查處,經過及內容為何,是否有記錄,要入罪於被告。

法官當庭問律師意思是「有人指示要去陷害當事人」,律師答稱懷疑有政治操作介入。法官認此請求無法佐證林士傑有恐嚇方一峰,函詢事項與本案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