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竹地院民事庭庭長吳振富被控使喚助理處理看房子等私事,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後,還發現他使喚女助理為他刮痧按摩,要求與女助理聊感情狀況,涉及性騷擾,認定他顯已不適任法官,決議將他移送監察院審查,並建議撤職。
法評會指出,吳振富對所屬執行處同仁掌有考評權限,卻長期要求法官助理於公務時間或下班後協助處理其私人事務,包括送洗衣物、付帳單、代為尋找子女家教、規劃家庭旅行、查詢適合的不動產物件及代看房子等,助理畏於法官權威,不敢拒絕。
法評會查出,吳振富會以身體不適為由,要求女助理替他刮痧、按摩,為其身體皮膚擦萬金油,過程中關閉門窗、鬆解衣扣、裸露頸項,女助理感到受辱且不適而拒絕。
但吳振富以全程均有第三人在場為由,堅持女助理為其刮痧、按摩,女助理雖以Line再次拒絕,吳竟惱羞成怒,其後約長達一個月時間,對女助理施以不當職場壓力。
吳振富還利用職務之便,要求同仁與他一起在院內分機表上勾選面貌姣好的女性同仁名單,於上班時間要求該名同仁到辦公室,探詢其感情狀況,法評會認為,無論其目的為何,已屬公器私用的不當行為。
法評會還說,吳振富於調查期間,竟私下聯繫多名關係人,誘導關係人為違反事實、避重就輕的統一陳述,以規避新竹地院做成對其不利的調查結果。
法評會認為,吳振富的行為嚴重逾越異性同事相處正常分際,且有構成性騷擾重大疑慮,有損法官品位;他身為司法人員,本應知悉以權勢介入調查,影響證人行為嚴重性,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
法評會審酌吳振富的相關言行後,認定已造成司法重大負面形象,已不適任法官,二十日公布決議書,決議移請監察院審查,並建議撤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