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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調解委員講習並頒獎表揚績優調解行政人員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彰顯「以民為尊、為民服務」的理念,三日於國際會議廳辦理辦理112年度鄉鎮市調解業務講習,並頒獎表揚90位績優調解行政人員,感謝調解委員對調解工作的奉獻努力。

111年苗栗縣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共計受理1926件案件,調解成立1231件,等於成功減少1231件訴訟案,將近64%的成立比率,績效卓著。縣府行政處指出,調解委員4年一任無給職,是一種良心道德事業,其為民服務的精神,更是社會的一股清流。

這次表揚共有8個受獎單位、90位委員獲獎,由縣長鍾東錦頒獎表揚,對各位調解委員的無私付出給予高度肯定。獲獎委員中,頭份市調解委員林清治服務年資達30年,他表示,調解要秉持道理及道德,要讓雙方都能夠接受,希望能藉此解除他們的痛苦與煩惱,回歸安心平靜的生活。

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調檢案件中以車禍糾紛居多,18鄉鎮市都有調解委員能協助鄉親解決很多事情,由於訴訟過程緩慢,耗費時間及金錢會對當事人帶來壓力及痛苦,因此有調解委員會的幫助下,以及調解委員的專業、公平公正的態度,達成兩方和解進而能減少去法院的機會,著實為功德一件。

這次表揚項目有111年度調解行政績優單位特優:頭份市調解委員會、苗栗市調解委員會;優等:竹南鎮調解委員會、後龍鎮調解委員會;甲等:通霄鎮調解委員會、苑裡鎮調解委員會;良等:三義鄉調解委員會、造橋鄉調解委員會等8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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