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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遇警躲廁所 咬傷警員仍被逮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二十五歲何姓男子涉案遭通緝,今年初前往西屯區一家KTV時,遇到警員盤查,何男假意上廁所後,躲在廁所內不願配合,警方盤查後發現是通緝犯,欲當場逮捕時,何與友人一起推倒警員,何還出嘴咬傷警員的左手,何徒步逃跑數分鐘後仍落網,台中地檢署四日偵結,依傷害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何姓男子涉傷害、毀損案件,分別在去年十一月、十二月間,遭台中地院、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何仍未配合到案,何在今年三月七日凌晨四時許,前往西屯區一家KTV時,遇到黃姓警員在店外守望,警員見何男神色有異狀,欲盤查何,未料何先假裝配合後,佯稱要上廁所,結果躲在廁所內。
警方查出,何男已遭通緝,因此前往廁所內要抓人,不過何不配合,再同行友人協助下,何先推倒警員後,出嘴咬住警員左手,何再把友人推向警員,由友人壓制住警員後,何趁隙逃出廁所後,徒步在接受奔跑,不過警員通報支援後,仍在凌晨4時許,將何查緝到案。
台中地檢署依警員職務報告、驗傷單、密錄器等證據,認定何男犯傷害、妨害公務等罪事證明確,從重依傷害罪起訴,另外檢方提到,因何過去數次販售、持有毒品遭查獲、判刑的記錄,此次又犯妨害公務等罪,顯然對刑罰反應力薄弱,檢請院方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