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四十六歲李姓前空姐和小八歲的楊姓男子婚後與夫家不睦,曾和婆婆互控家暴,一一0年三月提汽油澆淋先生點燃燒死他,台中地院一、二審都依殺人等罪判她十五年,現更一審中;李女近期再度聲請交保,但仍否認殺人辯稱「只想求個解釋和道歉」,法院以她仍避重就輕,裁定駁回。
起訴書指出,李女和楊男婚後在豐原住家生活,卻常和公婆起口角埋怨老公態度消極,一一0年三月李先在爆料公社控訴婆婆咬人,後不滿公婆提告遷怒丈夫,同月十一日清晨五時竟朝老公潑汽油點火,釀對方全身八成傷燙傷,搶救四十五天仍死亡。
台中地院一審依家暴殺人罪判李女十五年,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一審有強制罪犯行未審酌,撤銷原判決仍判她十五年,經最高發院撤銷發回,目前更一審中。李女今年三月曾聲請撤銷羈押被駁回,台中高分院裁定她六月十五日起羈押三月。
李女近期聲請停止羈押指出,她沒有殺人、放火意圖,只是想求一個解釋及道歉,也無傷人或逃亡念頭,案件卷證已上呈法院檢調,沒有串、滅證之虞,自己目前燒傷仍需要做植皮手術,且母親已經高齡八十歲,請求法院給予具保停止羈押,讓她有機會可治療。
台中高分院指出,經訊問認定李女涉嫌殺人、放火等嫌疑重大,所犯重罪有逃亡之虞,一審已依殺人、放火等罪判她十五年。台中高分院認為,李女在一、二審期間都否認犯行,對於參與情節避重就輕,認定原羈押理由及原因仍存在,駁回其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