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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騷法週年 女性被害人占9成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跟蹤騷擾防制法實施滿週年,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去年六月至今年五月止,警察機關受理跟騷法案件二千九百九十九件,其中女性被害人二千六百九十一人、占比將近九成,最常發生的樣態是通訊騷擾,其次為盯梢尾隨。
跟騷法自去年六月一日開始施行,內政部公布最新統計通報,自去年六月至今年五月,警察機關受理跟騷法案件二千九百九十九件,其中一般跟騷案件占五成八,家暴跟騷案件占四成二。
受理案件中以性別來看,女性被害人二千六百九十一人占總數八成九七,男性被害人三0八人、占一成二七;若依年齡別區分,被害人年紀主要落在廿一至四十歲間,其中卅一至四十歲八百八十九人最多、占二成九六,次之是二十一至卅歲有八百七十九人、占二成九三。
行為樣態部分,因為同一案件可能有多種行為樣態,整體跟騷行為計大七千六百八十三次,最多是「通訊騷擾」一千八百五十六次、占二成四三,其次盯梢尾隨一千六百五十六次、占二成一七,第三是監視觀察一千三百四十二次、占一成七六。
在二千九百九十九件跟騷法成案案件中,計有二千一百六十九件、即逾七成遭警察機關核發書面告誡;另外,惡性重大遭檢方聲請羈押計有五十七件,其中羈押獲准廿六件,羈押率四成五六。
內政部指出,經過警察告誡及刑事調查程序後,八成以上的跟蹤騷擾行為未再犯,未來警察機關將持續精進案件處理品質,以同理心關懷被害人,持續有效預防和打擊跟蹤騷擾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