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暑假期間,許多學生利用時間打工賺取生活費,財政部台北國稅局二十八日表示,領取薪資時,應仔細核對薪資表與實際領取的金額是否相符,並保存薪資表、薪資袋或薪資轉帳帳戶資料,作為依據,以防遭不法廠商浮報薪資。
台北國稅局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應在每年五月一日起至三十一日止,填具結算申報書,向稽徵機關申報前一年度的所得;實務上,大多是在隔年五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查調所得時,才發現在學子女在前一年度有薪資所得的情形。
如果經過查對,發現給薪單位或給付金額與實際情形不符,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可檢附領取薪資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提出檢舉,若經調查屬實,稽徵機關會註銷遭虛報的所得,並就廠商虛報的薪資支出,補稅裁罰。
台北國稅局提醒,民眾應多多關心在學子女,打工務必慎選工作環境,千萬不可隨意將身分證及私章交給他人外,領取薪資時應詳細核對金額是否相符;查調所得時,應留意受扶養親屬當年度薪資所得的給薪單位、給付金額,是否正確,切莫以金額微小疏忽查對,讓廠商不法浮報薪資支出,逃漏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