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申請外役監 服刑應逾半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團在院會討論此案前召開記者會,提出三大訴求,要求申請外役監刑期須先過半,而非三分之一,並排除累犯和吸食或持有毒品者得申請外役監規定。

修法前之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規定,要參加外役監遴選的受刑人,必須同時符合三個條件(積極要件),分別為受有期徒刑的執行逾兩個月、符合相關累進處遇級別規定,以及有悛悔實據,身心健康適於外役作業。

國民黨團三十一日召開記者會由立委林為洲主持,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也與會,疾呼立法必須從嚴,執法必須更透明,才可能防堵徇私舞弊的漏洞。

針對外役監條例修法,最後通過的是民進黨團版本,受刑人必須服刑超過三分之一等三種情形才能參加遴選,國民黨則是主張,申請外役監刑期須先過半,而非三分之一。

林為洲表示,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對於外役監條例修法提出三大訴求,首先,申請外役監須「有期徒刑刑期過半」及「申請假釋前一年」。其次,刪除累犯得申請外役監規定。最後,反對吸食、持有毒品者得申請外役監。

游淑慧呼籲,必須回應社會對於司法正義的要求,所以立法一定要嚴謹,執法必須更透明,希望朝野能夠符合社會期待達成修法共識。林國春也要求,申請外役監的規定必須嚴謹,否則等於為犯罪者大開後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