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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前鎮商港區土地投資興建暨經營建築物及附屬設施公告招商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臺灣港務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公告,高雄港前鎮商港區第2、3單元土地投資興建暨經營建築物及附屬設施招商。
租賃標的:高雄港前鎮商港區第2、3單元土地(面積約35,170.27平方公尺)。招標項目:高雄港前鎮商港區第2、3單元土地投資興建暨經營建築物及附屬設施。租賃用途:經營倉儲物流等相關業務。
投資人資格條件:
(一)須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登記並存續之公司。
(二)投資人以單一公司申請為限,不得具名共同申請。
(三)財務資格: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下同)5,000萬元以上者。
(四)依經濟部訂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業別項目」,本案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範圍,大陸地區投資人不得參與本案。
(五)投資人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現有訴訟繫屬或仲裁尚未確定者不得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