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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 明年7月上路 採全國總戶數稅率課徵 不易規避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囤房稅二點零預定明年七月上路,後年五月正式開徵,財政部三日表示,各地方政府雖因地制宜訂稅率,但民眾各地的房屋,都須分別按各縣市自訂的「全國總戶數對應級距稅率」課徵,不容易有規避稅負空間。

外界指中央應立法開徵囤房特別稅,財政部表示,房屋稅屬地方稅,各縣市經濟、交通發展不一,因此二點零方案仍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而地方將按納稅義務人持有的全國總戶數,採差別稅率課徵,克服中央不易訂定全國統一標準及城鄉差距問題。

財政部舉例說明,民眾在全國持有五戶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其中二戶位於A市,三戶位於B市。假設A市訂定的差別稅率為全國持有二戶以下均二點四%,三戶以上均三點六%;B市全國持有三戶以下均三%,四戶以上均四點八%。

民眾的五戶房屋,都分別須按A、B兩個縣市的「全國持有五戶級距」稅率課稅,也就是A市二戶均按三點六%,B市三戶均按四點八%,均為兩個市最高級距的稅率。

同時,財政部指出,由於各地方政府都必須分別就民眾持有在各轄內的房屋,按各自訂的全國總戶數對應級距稅率課徵,不會有民眾選擇低稅率縣市來申報房屋稅的問題。

至於是否考慮課徵空屋稅,財政部表示,囤房稅二點零上路後,持有空置且未作有效使用房屋的多屋族,將負擔較高房屋稅負,已具空屋稅精神,因此無另訂空屋稅的必要性。

財政部並表示,將持續督促稅基調整未達合理範圍的地方政府,落實辦理,使房屋稅稅負更公平合理。

財政部指出,一一0年、一一一年應重行評定房屋稅基的十七個地方政府,其中有十一個地方政府調升房屋標準單價,一一二年應重評的五個縣市,也都調高轄內房屋標準單價。上述調升房屋標準單價的十六縣市,調高後的標準單價與七十三年相比,平均增幅約四十七點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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