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代理教師寒暑假是否須到校?南市教育產業工會暨教師會認為,教育局要求代理教師寒暑假必須到校出勤,因勞動條件不如鄰近縣市,錄取報到人數不如以往。教育局強調,代理教師已核給全學年聘期,寒暑假也提供慰勞假及自主進修、備課時間,法理情兼顧並無不妥。
日前有部分南市議員連署提案,希望比照教師請假規則,爭取代理教師寒暑假無須到校。但隨即遭南市家長會聯合會、南市家長協會、中小學家長協會、大台南家長協會等四大家長團體發表聯合聲明反對。家長團體認為,代理教師延長聘期所需經費來自納稅人的血汗錢,教育工作者不應將寒暑假視為理所當然的假期,代理教師寒暑假到校服務,合法合情合理。
不過南市教育產業工會暨南市教師會卻有不同看法。理事長陳葦芸表示,目前多數縣市代理教師寒暑假出勤,是依聘任辦法準用教師請假規則第十二條規定,即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進修研究、配合災害防救外,得不必到校。但南市教育局卻獨排眾議,要求代理教師寒暑假必須到校出勤,再另給慰勞假及獨創的進修假。
陳葦芸說,去年監察院糾正教育部的報告指出,各縣市工作條件不同會產生縣市人才磁吸效應,侵害學生受教權益,不利教學現場及師資穩定。南市做法導致代理教師的勞動條件不如鄰近縣市。今年七月底代理教師分發情況,錄取及報到的代理教師人數不如以往。開學前各校教師人力是否如期到位,令人憂心。建議市府重新評估代理教師寒暑假到校出勤政策,準用教師請假規則第十二條規定,提供更優質的勞動條件。
教育局指出,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資格條件不同,待遇福利和職責角色也有差異。寒暑假提供更充裕的時間,讓學生學習、複習。為兼顧代理教師權益,教育局除了依其年資核給慰勞假,暑假期間另提供十天公假,寒假也有五天公假,讓代理教師自主進修與備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