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莎案700萬和解破局 小開續押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宋姓大學生在一一0年與駕駛瑪莎拉蒂的食品業小開張敦量發生車禍,張夥李韋霖、陳勁豪涉毆打宋致重傷,張被判刑九年。全案上訴二審後,三日開羈押庭,張律師提到,張父願賠七百萬元和解破局,法官審理後九日裁定繼續羈押。

張敦量涉嫌毆打宋姓大學生致重傷,年初一審審結,張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九年,其他兩名共犯則被依重傷害罪判刑四年八月。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張仍不認有殺人犯意,僅承認有傷害、妨害自由犯行。一審審結後,只剩張敦量仍在台中看守所羈押,因羈押期將在八月二十三日屆滿,二審法官三日開延押庭。

當時張敦量律師林柏宏向法官提到,此案張父願賠償七百萬元與被害人和解,但書是對方要與張跟李、陳都和解,不能僅與張和解,因此調解破局。希望法官審酌,張無逃亡的理由,希望以具保代替羈押。檢方則希望法院續押。

法官審理後認定,張敦量一審判刑九年,犯罪嫌疑重大,且伴隨逃亡的高度可能,裁定八月二十三日起延押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