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Views 0Comments
中和警強效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等交通違規 守護用路人交通安全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近日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行人於斑馬線上遭未於路口停讓的公車衝撞,因而導致行人搶救不治殞命之憾事。中和警方為守護用路人交通安全,遏止車輛違規肇事等狀況,除持續配合警政署執行路口大執法專案勤務外,也滾動式分析中和地區易肇事路段路口,編排勤務針對重點時段加強路口及周邊道路巡邏、守望及執法作為,以及對汽機車駕駛未停讓行人等各項交通違規進行取締。
中和警分局指出,經統計執法成效,中和警方112年1月迄今,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5,216件、「闖紅燈」11,543件、「超速」12,251件、「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30,366件及「取締道路障礙」1,262件;中和警將持續維持執法強度,防制行人事故發生,以守護市民朋友交通安全。而為維護重點路口交通安全,中和警方將主動分析轄內易肇事路口及聯繫相關路權機關進行現地會勘,以期透過交通工程改善措施,有效減少事故發生、提升用路安全。
中和警分局強調,警方將持續於公開集會活動及社群網站宣導,駕駛人行經路口應減速、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不搶快、遵守交通號誌燈號之指示行進,隨時留意路口狀況及注意周邊交通設施,以提高行車安全、降低事故發生。
中和警分局提醒,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於112年6月30日實施,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取締標準,以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距離斑馬線上行人3公尺內不停讓即違規開罰,最高得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記點3點,並須接受3小時道安講習。若因未讓行人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則吊銷其駕駛執照。經查中和警分局自新法施行上路後,共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695件、「行人違規」546件。
中和警分局分局長陳忠龍呼籲,大型車在交岔路口轉彎時因車身軸距較長,內輪差也較一般車輛為大,且因車體結構導致視野盲區也較其他車種大,「內輪差」往往成為死亡陷阱。因此,大型車駕駛人應注意提高警覺心,行經路口應更加謹記「車輛慢看停」原則,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同時應減速通過路口,共同落實遵守交通規則。行人欲通過路口時,應按照「行人停看聽」原則,注意前方及左右交通狀況,遵守交通規則,不可違反號誌管制任意穿越,且應行走於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期盼藉由交通執法、交通工程、交通教育三管齊下,使用路人安心出門、平安返家,大家共同守護中和地區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