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12年度住宅補貼31日下午截止申請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今年住宅補貼受理申請將於三十一日下午五時截止,項目包含「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內政部營建署二十八日表示,統計至二十七日止,自購補貼申請戶一萬五千五百七十九戶、修繕補貼一千七百零五戶。

營建署說明,想申請住宅補貼的民眾請把握最後申請時間,備齊文件後多多使用線上申請,可加速地方政府審查,以利早日獲得補貼。

營建署表示,近期有貸款買房或準備購屋需求的民眾,「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提供近二年內符合購買住宅且辦理貸款者申請,需檢附建物所有權狀及貸款餘額證明,未購屋者申請時則不用先檢附前開資料。

經核定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應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之日起一年內,提供購置住宅的建物所有權狀影本等資料,辦理後續優惠貸款或轉換為優惠利率等。

營建署指出,最高優惠貸款額度依縣市分別為台北市二百五十萬元、新北市二百三十萬元、其他縣市二百一十萬元,優惠利率為第一類(弱勢戶)郵儲利率減百分之零點五三三,第二類(一般戶)郵儲利率加百分之零點零四二鎮,補貼期間最長二十年。

此外,針對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比照行政院核定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再優惠一碼,優惠期間自今年八月一日至一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此貸款也可搭配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