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防制準則 恐讓校園變法院

教育部預告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兒福聯盟等多個兒少團體與跨黨派立委二十八日批評部版草案「重調查、輕輔導」,且條文中有許多模糊字眼,恐讓校園淪為法院,應先舉行公聽會凝聚各界共識。(中央社)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教育部預告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多個兒少團體與跨黨派立委二十八日批評,部版草案「重調查、輕輔導」,且條文中有許多模糊字眼,恐讓校園淪為法院,應先召開公聽會凝聚各界共識。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長吳林輝回應,草案預告到三十一日,會持續蒐集意見,討論後慎重處理。

教育部近日預告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將「師對生」與「生對生」調查處理機制分離,針對生對生霸凌,不再強調持續性,嚴重肢體暴力或網路侵害皆準用霸凌防制準則。

兒福聯盟執行長白麗芳偕多個兒少團體,以及跨黨派立委洪孟楷、陳琬惠、王婉諭、陳培瑜舉行記者會。白麗芳表示,該草案雖強調輔導先行,但實際比對輔導篇幅比重下降,反而是調查程序有關的條文鉅細靡遺,整部準則儼然就是為調查而生。

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說明,生對生霸凌事件首重輔導,不能只有調查、懲處等管理手段。倘若防制機制調查懲處,就無法發揮功效。

王婉諭強調,草案條文明定,一次暴力非霸凌只要超過「社會通念可忍受」就準用。但社會通念程度定義非常模糊,恐無法解決霸凌事件適用狀況。她呼籲教育部應舉辦正式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