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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姓柔道教練摔死7歲童 台中柔道委員會連帶賠182萬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七十歲柔道教練何聰樂不滿七歲黃姓男痛拒絕聽從做柔道招式,朝他不斷壓制、拋摔,害對方昏迷七十多天仍不治,台中地院刑事依傷害致死罪判何九年定讞;黃母再對何、台中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等求償一千八百萬元,民事認定何有過失,且何是委員會受雇人,判何、委員會應給付黃母一百八十二萬元,可上訴。
何聰樂無柔道教練證,一0四年起擔任台中市柔道館教練並無償教學,他明知黃姓男童年幼才剛赴道館學習基本動作如護身倒法等,卻安排他和另名已學習五年廖姓男童對摔,何再命黃以柔道招式雙吊袖摔五十次,黃童拒絕何就以袈裟壓制他,並要廖童對黃童做雙吊袖四十五下,過程黃哭喊「我的腳、我的腳」、「我的頭、我的頭」,最後大罵何「教練是大笨蛋」,何又繼續摔黃十幾下害他嘔吐,繼續用丟體、過肩摔讓黃童的頭去撞地板。
黃童因此昏迷七十多天仍死亡,法院認為,何聰樂身為教練,卻以殘忍或不人道方式懲罰,造成黃童小小年紀不幸去世,一、二審都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何九年,經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黃童母親再提民事訴訟,主張台中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明知何無柔道教練執照,仍派他擔任豐原體育館教練,廖童朝他兒子重摔,父母應負監督管教責任,造成她痛失愛子,黃母提精神撫慰金一千五百萬元,連同醫藥、喪葬等費用,一共向台中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及廖的父母求償一千八百零三萬八千一百六十九元。
何聰樂抗辯稱,難排除黃童當天進柔道場前頭部就已受傷,還說他自行去撞玻璃鏡,否認訓練過程導致;廖男父親則說,黃童傷亡是因何聰樂摔了多次,和他們無關。台中市體育總會說,不知柔道委員會、何聰樂有柔道教學活動;柔道委員會則稱,黃童參加的課程非他們舉辦,否認借用場地和事故有因果關係。
民事庭認為,何明知黃童已表明不適、拒絕訓練仍強摔他,見其嘔吐又繼續摔才致死,應負侵權責任,且何的名片上有「台中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基層訓練站」、「台中柔道館」,其道館還是由柔道委員會向教育局租用,顯見何是柔道委員會受雇人,應付連帶損害賠償。
法院審酌,黃母精神撫慰金以一百五十萬元為適當,加上喪葬、醫藥及扣除已領犯罪被害補償金六十三萬元,一共判處何聰樂、柔道委員會,應連帶給付黃母一百八十二萬八千九百六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