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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法修法後 教部辦工作坊探討師生戀實務問題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年七月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明訂教職員不能與未成年學生發展師生戀,並將學生代表納入性平會成員。教育部近期舉辦工作坊,邀請專家分享修法後的相關實務程序等問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長彭富源表示,校園性別事件發生時,須依法定時效及程序處理,相當勞心勞力,感謝各校承辦人的耕耘及付出,並期盼性平的種子在校園裡持續深耕發芽,建立安全及友善的校園環境。
教育部指出,台灣今年出現MeToo浪潮,性平法修正內容明訂教職員不能與未成年學生發展師生戀;已成年的大專生,則以是否具備不對等的「權勢關係」作為判斷要件。在工作坊中,深入探討違反教師專業倫理的處理程序、疑似被害人無意願申請調查、跨校處理實務、網路性別暴力等議題。
教育部表示,為強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性平會)的運作成效,近期舉辦「一百十二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運作實務工作坊」,同時表揚年資累積達七年以上或連續五年以上的性平會秘書或承辦人,總共六十七人獲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