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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金支應軍事建案 國防部:公務預算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媒體報導,國防部修改相關規定,增列得以第一預備金支應迫切性建案頭期款,立院無反對空間。國防部十日說明,新增第一預備金二十億元是公務預算,仍需經立法院審議三讀,視個案需求報經行政院核准,並向立法院核備後始得動支。

媒體報導,國防部五月修訂《國軍軍事投資建案作業規定》,在納案五年兵力整建計畫原則中之迫切建案,增列國防部報經行政院核准,得以第一預備金支應已逾預算編列時程的新增迫切建案。立法院預算中心質疑,立法院僅能事後備查,無法事前進行審議。

國防部說明,全案依規定送立法院核備後,審查方式將依照立法院決議辦理。媒體所謂「尚方寶劍條款」並非事實。

國防部表示,有關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建議,類案得依《預算法》規定,「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另行提出特別預算,國防部考量敵情變化快速之迫切戰備需要,容有妥適性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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