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政府同意萊豬改標台灣豬」食藥署籲民眾勿信謠言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19日指出,網路傳言「失蹤的萊豬,是政府准許標示成台灣製」為不實謠言,食藥署已依散佈錯假訊息向警方報案,並呼籲民眾切勿聽信或散布不實謠言。

食藥署強調,輸入豬肉均經跨部會機關邊境查驗,符合規定始得輸入,自110年迄今,無論邊境或國內,豬肉產品皆未檢出含有萊克多巴胺,國內也沒有萊豬加工食品。

食藥署指出,自110年1月1日起產製的所有含有豬或豬可食部位原料的產品,不論是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的食品,都必須應依規定,標示所使用的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國內食品加工廠使用口豬肉加工成品也應如實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

食藥署表示,目前國內主要由農業部及衛福部提供肉品安全標章,農業部之台灣豬標章需要申請並通過認證才可使用,且對象只針對台灣自產豬肉。衛福部食藥署提供的豬肉來源標示貼紙,則提供更大範圍的標示,包含台灣在地豬肉、進口肉品,以及店內使用多個來源肉品食材,皆能加以標註。

食藥署強調,秉持公開透明之原則,所有食安資訊,都會即時對外公布,請民眾安心享用台灣加工的豬肉製品,網傳不實謠言,勿聽信、勿轉傳、勿為造謠者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