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環境基本給付 今年上路

 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一0九年度生產環境維護等相關措施,二日起至二月七日受理申報。今年針對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新增實施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為了讓農民及早因應氣候變遷,調整耕作模式,農糧署配合嘉南農田水利會在南市六甲、下營、官田區灌溉末端系統,實施水資源競用區耕作制度轉型措施。
 農糧署南區分署持續輔導農民,在適地適種原則下鼓勵契作生產,種植非基改大豆、硬質玉米、毛豆等具進口替代或外銷潛力的契作戰略作物。依作物品項給予每公頃三萬至六萬元不等的獎勵金。農友也可自由申報種植公告的四十加五項地方特色作物,領取每公頃二點五萬元獎勵金。
 鼓勵農民種好米,維持稻米保價收購與直接給付雙軌制。申報稻作直接給付者,於收穫時可恢復繳售公糧。申報公糧者則無法改選直接給付。申報直接給付並與契作集團產區契作者,額外增加優質稻米獎勵金每期作每公頃零點三萬元。
 為維護農業生產環境資源,重視農地生產與生態環境多功能價值,一0九年起針對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的農牧用地採農地農耕者,實施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每期作每公頃給付五千元。未符合計畫基期年資格或種植非獎勵作物土地,農民可依實際種植農糧作物申報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同樣能領取農業環境基本給付。
 近年一期稻作時常面臨供水不穩定風險,南區分署今年擇定麻豆管理處隆田、六甲、中營、下營等工作站灌區,灌溉末端系統七百七十五公頃雙期作田區,辦理第一期作水資源競用區耕作制度。競用區內農地不限是否具有基期年資格,均可自由參加。除了鼓勵種植綠肥、景觀作物或辦理翻耕,給予每公頃七點六至八點七萬元獎勵金。選擇不種稻,改種其他作物者,也能領取每公頃三至九萬元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