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地價稅 11月1日開徵

112年地價稅11月1日開徵。

一一二年地價稅將於十一月一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十一月三十日止。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在本市轄區內之所有土地,均合併於一張繳款書課徵,繳款書已陸續寄送,如尚未收到或收到而遺失者,除可打電話或至財政稅務局所屬分局申請補發外,亦可就近至十一處「多點‧跨區‧全功能櫃臺」申請補發,或至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柳營、後壁、西港及七股區公所、該局新化分局等,以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使用「地政謄本販賣機」也能直接補單,另亦可持自然人∕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納單,直接於便利商店櫃臺繳納。

財稅局指出,地價稅的繳稅管道已多元化,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之銀行、信用合作社或農會等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稅額三萬元以下案件,可至四家超商繳納,亦可透過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或利用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信用卡、活期存款帳戶轉帳等方式繳納,更提供e化繳納方式,可透過行動裝置或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繳納,或利用電子支付帳戶轉帳繳納。

另外,亦可利用自然人∕金融∕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

財稅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客觀因素有領取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急難救助、醫療補助、減班休息、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營業收入減少三十趴以上、其他因素等情形,或應繳稅款金額,個人在五十萬元以上,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在一百萬元以上者可提出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地價稅,分期期數依應繳稅額級距可分二至三十六期,分期繳納稅款申請書表請至該局網站首頁∕主題專區∕延∕分期繳納稅捐專區下載。

該局呼籲,逾期繳納稅款者,每逾三日加徵一趴滯納金,最高加徵到十趴為止,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早繳早安心,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