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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信良涉索賄開庭 5人認罪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與佃西里長高進見涉嫌利用佃西重劃案索賄一千三百萬,遭檢方依公務員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等貪汙罪嫌起訴。台南地院廿七日開庭,針對高進見找黃等四名人頭簽名,偽造一千三百萬元假契約掩飾收賄金額流向部分進行審理,高等五人涉教唆偽證、偽證罪部分,均當庭認罪。
議長郭信良於佃西重劃案中在業者和市府間擔任斡旋角色,未料卻透過佃西里長高進見向承辦重劃業者索賄一千三百萬元,該筆款項還特別以「借款」形式,郭也開立對應價格之本票給業者,遊走在貪汙灰色地帶。
檢調今年七月前往郭信良住處等地搜索,將郭等帶回調查,對此郭堅稱並無收賄,雙方為借貸關係。惟檢方認郭信良與高進見兩人涉犯貪汙,九月依公務員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等提起公訴。
針對二人矢口否認犯行之犯後態度,檢方亦檢請法院從重量刑、褫奪公權,台南地院訊後裁定郭以一五0萬元交保。
檢調經查發現,高進見於今年五月間與郭前往台北某律師事務所諮詢,同日返回台南旋即委由郭信良服務處一名不知情的黃姓女助理,製作高與黃等人合資購買抵費地不成、最後以一千三百萬元和解之假契約,並由黃等四人共同簽名,試圖掩飾收賄流向。
高進見後續也指示黃等四人配合,於偵查中作偽證。檢方認高涉教唆偽證罪嫌、黃等四人涉犯偽證罪嫌,依法起訴。
十月廿七日台南地院召開準備庭,就高進見涉嫌教唆偽證,於假契約簽名的郭、高及兩名黃姓男子涉偽證部分開庭審理,高等五人均於庭上認罪。台南地院法官表示,除高進見外,黃等四人將改以簡易判決,針對黃等四人,檢方認四人既已認罪,對法官改以簡易處刑沒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