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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前傳打群架?酒空男喧囂嗆警遭強勢帶回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廿八日凌晨四時許,市警二分局接獲轄區某酒店前發生鬥毆糾紛,警方動員快打卅名警力前往控制,到場時僅剩一名酒醉男子及其女性友人,警方察覺男子身上有多處擦傷,調查過程中廿多歲的周姓男子情緒不穩,不斷喧鬧且不顧友人阻攔與警方嗆聲,最後遭警方強勢帶回保護管束,鬧劇才順利落幕。
廿八日凌晨,警方獲報在成功路某酒店前有多人推擠、拉扯,立即動員大批警力前往,但到場時僅剩一男一女,男子眼部及手臂均有輕微擦傷,當即研判其與稍早衝突有關,立即盤查男、女身分釐清稍早狀況。
據了解,廿多歲的周姓男子於四時許與同行兩男一女三名友人共乘計程車至酒店門口,疑似與同行一名友人發生口角,雙方隨即演變為肢體衝突,同行及酒店內認識的一干人等得知隨即介入勸架將雙方拉開,警方獲報到場時,僅剩周男與其友人陳女留在現場。
警方原欲依法將周強制管束,然而盤查過程中察覺周男情緒激動、不願配合態度,為避免周反抗雙方受傷,警方一開始選擇戒護在旁與其溝通,請其先至派出所休息,配合後續調查,惟周堅持要搭計程車返家,不顧女性友人勸阻持續與警方大小聲,與警方盧了一個小時,海安所長陳柏文認其酒醉且有滋事行為,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自身或他人,強制將周帶回。
警二分局強調,本案經調查後周不願提出任何告訴,警方已掌握另名滋事男子身分,後續也將依法通知對方到案釐清,全案將依違反社維法法辦。
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針對情緒瘋狂、酒醉,非管束不得保護其及他人安全,警方得以使用強制力管束廿四小時,提醒民眾酒後切勿滋事、挑釁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