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Views 0Comments
第一批高風險駕駛事件 2人上榜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提高交通安全友善空間,台南市制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交通局公布第一批高風險駕駛事件兩案,主動公開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希望維護交通及保障用路人安全。
交通局表示,原則八月公布後,有兩名汽車駕駛人因涉及交通違規肇事致人死亡,於裁決處分完成後,交通局依公開作業原則,將相關資訊去識別化,在交通局網站「高風險駕駛事件公布專區」,公布第一批事件名單,後續將定期每月彙整公布一次。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主任劉佳峰指出,第一案違規地點在將軍,為闖紅燈違規肇事致人死亡案件;第二案違規地點在七股,為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違規肇事致人死亡案件,兩案違規人均為主動到案聽候裁決,違規人除繳納違規罰鍰外,並吊銷駕照,三年內不得考領駕照。
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所稱「高風險駕駛事件」,乃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且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駕駛行為為公布對象,或有其他受社會矚目的交通違規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