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施春瑛/台南報導
一0九年種稻申報從元月二日至二月七日受理申報,農糧署南區分署提醒農友,請記得在期限內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到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辦理申報。
農糧署南區分署說明,稻作類型分為蓬萊、在來或糯米,無論是申報稻作繳交公糧或稻作直接給付賣市面,農民都應先確認所要種植及申報的類型,且繳交公糧時須與申報類型相符,如此才方便倉容收儲管理。
如果實際種稻情形與申報類型不一致時,第一期作可於三月十五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第二期作可於八月十五日至八月三十一日,前往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更正。
南區分署進一步說明,再生稻雖可節省生產成本,但因前期作病原菌及害蟲殘存田間,病蟲害風險較一般稻高,另再生稻產量相對低且不穩定,米粒大小與飽滿度較不均勻,賣相差、價格低,農民收益少且不利提昇國產稻米品質,稻作政策已排除再生稻申報繳交公糧,該分署呼籲再生稻田區轉種進口替代、外銷潛力或地區特產作物,不僅無產銷失衡問題,還可領取轉或契作補貼每公頃最高四點五萬元,農民收益更有保障。
另申報稻作直接給付並參加契作稻米集團產區且有繳穀之農友,還能再領取每公頃三千元優質稻米獎勵金,南區分署呼籲農民種植高品質稻米提高收益,也讓消費者吃到更優質更可口的國產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