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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被害人保護有功 社工曾筱姍獲獎

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督導曾筱姍推動被害人保護工作,獲得衛福部及法務部表揚,是地方政府唯一獲獎的社工人員。(市府提供)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督導曾筱姍,日前獲得衛福部及法務部「一一二年表揚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有功人士」殊榮,她也是全國十七名獲獎者中唯一來自地方政府社會局處的社工人員,市長黃偉哲二十一日於市政會議嘉勉肯定。

黃偉哲首先感謝曾筱姍督導長期為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被害人的努力付出,並指出今年二月總統公布施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強調不論是機關或學校,對於犯罪被害人的保護工作,都應該積極落實到位。

社會局表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由行政院、法務部與各部會共同推動、落實司法改革並接軌國際被害人保護標準。犯罪被害事件發生後,從被害人或家屬急性心理創傷的陪伴與處遇、接踵而來的法律協助、經濟支持、到後續創傷復原,第一線工作者都必須即時承接並提供適切服務,面對犯罪被害人及家屬沉重的傷痛,更是難以言喻的使命與重擔。

市政府強調,社會安全問題不只要即早發現、即早處理,更要避免讓問題再度發生,這些工作需要專業社工推動,尤其在性別暴力與家庭暴力防治,更需要社會凝聚共識。也呼籲大家性一定要勇於制止、主動求助,可透過一一三保護專線或一一0報警求助,杜絕遠離不當的威脅與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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