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安平港營運處公告,安平港21號碼頭後線旁空地部分場地租賃案公開甄選招商,租賃或投資經營標的:安平港21號碼頭後線旁空地部分場地租賃案,各投資人得於投遞甄選文件前,向該分公司申請現場會勘,後續將以現況點交。契約期限自簽約日起算(即租賃期間開始日,下稱起租日)至114年9月30日止。
在使用目的、經營限制及港區規定事項方面,使用目的:作為經營離岸風電水下基礎之石料供應堆儲用途。經營限制:1.不得儲放國家法令禁止之違禁品。2.非經該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物範圍內進行契約約定以外之作業及進儲下列危險物品:(1)國際海運危險品準則(IMDG CODE)所列九大類危險品。(2)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作業規定:.業者每日運輸作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國定假日及連休時停止作業,並依該分公司規定辦理。業者應於健康四街及環港道路安排交管人員,且應避免產生空汙、揚塵、路面色差或妨害居民之聲響。環保規定:應遵守「固定汙染源逸散性粒狀汙染物空氣汙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設置或採行有效抑制粒狀汙染物逸散設施,或以經環保主管機關核准之替代方案等相關規定辦理污染防制。
投資人之資格條件:一般資格:1.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登記並存續之公司。2.經營項目為疏濬業、砂石、淤泥海拋業之其一者。收件截止時間:甄選文件應於112年12月5日(星期二)9時前寄達【中華郵政臺南新義路郵局第4號信箱】或投入位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安平港營運處【業務科投遞箱】,逾期視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