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僱臨時看護牢記「查核問」3步驟 避免違法受罰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一名新北市民日前因家人住院急需看護來分攤照顧工作,經網路搜尋「臨時看護」後與仲介聯繫,對方當晚立即派了一名外籍看護至醫院照顧家人;未料隔天即遭移民署稽查員發現該看護是逃逸移工,病患家屬驚訝表示並不知情,聯繫仲介時電話卻關機或無人接聽,致該看護被帶走外,也面臨僱用非法外傭將遭罰款。

新北市府勞工局表示,非法仲介除主打快速上工外,還會利用民眾有短期或臨時看護急迫需求,於醫療院所周遭發放名片、傳單或於網路張貼聘僱廣告,趁機媒介非法外國人,非法仲介不僅從中剝削牟利,更害雇主違法受罰。

勞工局提醒民眾及雇主,聘僱外國人必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若是短期聘僱需求,大部分醫院有特定配合的照顧服務機構,可先向所屬護理站登記洽詢,如前到應徵的看護如自稱新住民,要記得查驗外僑居留證及依親戶籍資料「正本」,並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並拍照存證自保,以免聘僱到假冒新住民身分的逃逸外國人。

勞工局表示,如有聘僱外籍移工看護的需求,務必牢記「查、核、問」三步驟,其一「查驗」:至「移民署居留證查詢網」https://icinfo.immigration.gov.tw查驗外國人所提供的是否為假證件,並將所有證件拍照留存。

第二「核對」:確認證件照片與應徵的外國人本人是否一致,以免遇到冒用他人證件來應聘的事情發生。

第三「詢問」:詢問外國人是新住民、留學生身分,不要誤聘「他人聘僱的外國人」或「來台觀光的外籍人士」。外籍學生須查驗外僑居留證、學生證及工作證;新住民雖免申請工作許可,但仍須查驗外僑居留證及依親戶籍資料(以上證件,均需為「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