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油案起訴2人 檢求從重量刑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臉書粉專「Linbay好油」涉自導自演遭恐嚇案,桃園地檢署八日依偽造文書、誣告及恐嚇等罪,起訴版主林裕紘、前國民黨黨工許哲賓,並請求從重量刑。

臉書粉專「Linbay好油」版主林裕紘自稱遭恐嚇,檢警追查發現許哲賓涉有重嫌,許男供稱是在林男指使下自導自演。許、林二人被收押後,桃檢昨天證實兩人分別在十一月三十日、十二月五日,各以新台幣四十萬元、四十五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昨下午召開偵結記者會表示,林男因不滿粉專屢遭質疑,今年九月二十一日與許男共謀,由許男在新北市某咖啡廳以VPN軟體,移轉至境外網際網路協定位址(IP),再以「何可恩」臉書帳號私訊傳送包含「你最好小心老婆和小孩的安全」的恐嚇訊息;林男也在九月二十八日到桃檢提告遭「何可恩」恐嚇。

桃檢表示,林、許二人為轉移社會輿論焦點,以「恐嚇」假訊息方式混淆視聽,造成社會對立及不安,建請法院從重量處適當之刑,以資懲儆。

針對林裕紘的電腦證據,桃檢表示,林男雖謊稱電腦在國外遭竊、丟棄,但經查發現林男將電腦以國際郵件方式寄回台灣,由朋友代收但並未拆封,電腦內也發現有資料遭到刪除、格式化,未發現有涉案證據,但並不構成滅證罪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