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騎樓能否停車引發許多爭議,市長黃偉哲表示,因應即將到來的農曆春節,會適度放寬,必須保持一點五公尺的行人步行空間,若仍妨礙行人通行,照樣開罰單。
自家車停放騎樓遭開罰單,屢見不鮮,民怨四起,民眾認為騎樓屬於自家土地,「免費」提供公眾通行,甚至還繳地價稅,然自家要用,如停放車輛,就遭開罰,而且不分日夜,讓民眾抱怨連連。
中央發函地方,指可因地制宜,開放騎樓停車,前提是應留下行人通行空間及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因高雄已有相關自治條例,台南市多位議員提案要求制訂「台南版」。
騎樓能否停車,議會臨時會時引起多位議員關心,包括陳怡珍、林美燕、周嘉韋等人都詢問市府相關規劃及進度。黃偉哲回應,中央細節尚未確定,市府會預作準備,過年後,以較不影響路段提報進行。
周嘉韋、林依婷、蔡筱薇、李宗翰、朱正軒、郭鴻儀等人也提案《台南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周嘉韋表示,騎樓使用、開罰引發諸多爭議,希望維護人民財產權,也減少執法人員困擾,台南因開發早,導致停車空間不足,希望在行人路權與騎樓使用中,尋求平衡。
議員關心,黃偉哲鬆口,指春節民眾返鄉停車需求高,若不影響行人通行,保持一點五公尺的通行空間,會適度放寬,原則上不開罰,讓民眾不用提心吊膽過年。
議員版自治條例,道路寬度八米以上兩側住宅騎樓,若同一地點同時設有人行道及騎樓,騎樓顯無供通行必要,騎樓停車應以不妨礙行人通行,停放以一排為限,無論住宅或商業活動,騎樓應留一點五公尺讓行人通行,至於寬度,應留設一點二公尺出入空間,並應補助推動無障礙通行或友善育兒環境。條例將於明年議會定期會時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