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15日公布112年健康食品、國產維生素錠狀膠囊狀食品及特殊營養食品國內源頭業者稽查專案稽查結果,共查核62件產品中,有5件商品標示不符規定,已由當地衛生局裁處。
食藥署指出,國人為補充營養,有額外攝取健康食品、維生素類產品的習慣,而配方奶粉與疾病專用配方等特殊營養食品也是嬰兒及特定疾病患者於必要時需使用之營養補給品。
為確保此類產品符合我國法規規範,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同執行「112年度健康食品、國產維生素錠狀膠囊狀食品及特殊營養食品國內源頭業者稽查專案」,針對此類產品之作業環境、查驗登記及標示符合性執行稽查。
食藥署表示,專案共查核33家業者,部分業者登錄資訊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未臻完善,但皆已限期改正完成;查核62件產品製程,其中4件成分含量與查驗登記內容不符;查核62件產品標示,其中5件不符規定,主要缺失為營養標示格式不符;上開不符事項皆已由所轄衛生局依規定處辦。
食藥署指出,標示不合格之五件商品分別是台南市應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件,及台南市可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市恩霖實業有限公司、彰化縣川元食品行各1件。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健康食品管理法相關規定,違者將依法處辦,以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