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工務局:賴老宅原址重建即新建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針對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老家違建案,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日前公布資料顯示,賴的老家原址在一九七0年代就是工寮,但賴家曾搬離致荒廢近二十年,直到二00三年才在原址重建新居。新北工務局三十日指出,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資料與市府先前多次查證的結果不謀而合,賴家老宅為民國七十年二月十五日後,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前新建之建築物,惟其未依照建築法申請建築許可,故屬既存違建,而賴陣營卻避重就輕,誤導該建築物為合法房屋,刻意隱瞞事實。

工務局指出,據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公布資料,「賴陣營強調老宅從一九五八年就存在、在二00三年『修繕』、『整修』;但事實上,賴家老屋曾經荒廢,是歷經『重建』才又出現,建物並非始終存在,對此賴陣營並未揭露」。

工務局表示,依建築法規定所稱建造係指新建,為新建造之建築物或將原建築物全部拆除而重行建築者,所以「重建」即為「新建」,依《建築法》規定必須申請建築許可。但經查,賴家老宅在九十二年重建時,賴清德時任立委,本人或其家人並無依照規定提出申請資料。

工務局強調,為審慎釐清賴副總統老家是否屬於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前的既存違建,或是否屬於七十年二月十五日發布實施北部區域計畫前的合法房屋,查證七十年前後及九十八年前後資料,共計調閱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航測及遙測分署、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等相關圖資十六張,交叉比對多方佐證,避免社會大眾誤會向賴清德施壓,也避免造成鄰近住戶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