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護理師巴掌又出言恐嚇 被判二月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陳姓男子去年九月間,在彰化縣員林市一間醫院三樓洗腎B區,因使用病床問題心生不滿,竟揮手打了一名護理師一巴掌,再以「你這種人我見你一次打你一次」等詞,恐嚇該護理師,致護理師心生畏懼。彰化地院審結,依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將他判處二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陳男去年九月一日上午十一點三十分許,在彰化縣員林市一間醫院三樓洗腎B區,因使用病床問題心生不滿,竟在醫療場所內,先徒手揮打了一名護理師左臉頰一巴掌,再以「打你剛剛好而已」、「你這種人我見你一次打你一次」等詞,恐嚇該護理師,致護理師受有左臉鈍傷、口腔擦傷等傷害,亦使護理師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安全,並同時妨害護理師醫療業務之執行。案經護理師訴由員林警分局報告偵辦。

被告於偵查時坦承有打告訴人臉頰,但辯稱是拉扯時不小心打到的。另先於警詢時稱忘記有說恐嚇言語,而於偵訊時否認恐嚇告訴人。不過,於法院準備程序時自白。

法院審酌被告僅因不滿使用病床問題,不思以理性方式溝通、解決,竟以強暴、恐嚇方式,妨害告訴人執行醫療業務,並致告訴人受傷,所為實不足取,惟考量其坦承犯行,及素行、手段、所生損害等情,量處二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