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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支給全額特教職務加給對象 激勵特教教師持續投入特教工作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行政院十一日核定,編制內特殊教育教師兼任主管職務、導師等,可支領全額特教職務加給,約五千八百多名教師受惠。教育部十一日表示,為激勵特教教師投入導師、行政主管職務,行政院已同意修正要點,增加支給全額特教職務加給對象,不論是兼任導師、學校主管,都可領到全額的一千八百元特教加給。
特教職務加給每個月為新台幣一千八百元,但教育部之前在「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第三點規定,特殊教育教師同時兼任學校或附設學校主管職務或導師之教師,其特殊教育職務加給,應以其實際擔任特殊教育課程節數,占專任特殊教育教師應上課節數比例支給。
因此,特殊教育教師兼任資源班導師、特教學校主管及一般學校特教業務主管者,其特殊教育職務加給係依其實際授課節數比率支給,並非支領全額特殊教育職務加給。
教育部表示,行政院已於十日核定修正要點,約有五千八百多名特教師受惠,並追溯回一一二年八月生效。未來會持續透過各項政策,提升特教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