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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打電話 包包手機響 亂象多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縣選委會表示,新竹縣光明國小第六十一投開票所,上午九點多有婦人投票時,放在包包裡的手機鈴響,將依違反選罷法送辦,並交由新竹地檢署認定。

新竹選委會說,也有民眾投訴指出,光明國小投開票所,有一名阿婆竟左手上拿著蓋好的票,右手居然拿手機不知道在拍照還是打電話,監票人員制止一次還繼續打,直到第三次,叫警察,阿婆才被登記。

新竹縣選委會表示,光明國小第六十一投開票所,一名管姓婦女攜帶手機投票時鈴響,已由區選務作業中心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送辦;另也接獲通報有民眾持選票拍照、打電話,疑有亮票行為,經過了解後也是管婦所為,屬同一案件,但經查管婦沒有亮票行為。

新竹縣選委會表示,管婦違規事項,將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除執行公務外,任何人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或具攝影功能之器材進入投票所」送辦,將可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後續交由新竹地檢署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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