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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友贈雞排 花蓮消防局轉送弱勢

受助山友送百份雞排,花蓮縣消防局轉贈弱勢團體。(花蓮縣消防局提供)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家住新竹的某位山友日前於花蓮山區下山途中摔倒,傷及背部及腰椎,無法行動,經撥打一一九報案後,花蓮縣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科立即成立專案團隊,一方面聯絡消防局第三大隊成立地面搜救部隊,一方面聯絡空勤總隊嘗試救援,並於當天下午由空勤總隊吊掛救援成功。

山友為感謝花蓮縣消防局即時救援,表示願小額捐款予消防局,雖經消防局人員再三婉拒,該山友仍向花蓮某雞排店訂購一百份雞排,請店家送至花蓮縣消防局供消防弟兄們享用下午茶。

消防局表示,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民眾捐贈物資一事,消防局依規定填寫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經機關首長核定後將該物資轉贈弱勢團體。花蓮縣消防局政風室黃主任在聯繫黎明教養院人員後,將民眾捐贈之一百份雞排轉贈予黎明教養院供院童享用。

花蓮縣消防局代理局長吳兆遠強調,清廉是公務員的基本要求,救災救護是消防員的核心業務,廉潔自持、公正執行業務更是消防局同仁應謹守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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