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sidebar Skip to footer

苗栗弱勢脫貧方案 即日起至1/31受理申請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開辦113年度「弱勢家庭子女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即日起至1月31日受理申請,以1:1相對提撥補助方式,鼓勵弱勢家戶儲蓄,協助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子女自立脫貧。

縣府社會處從109年起開始推動弱勢家庭子女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每4年1期,凡設籍苗栗縣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戶內有工作能力人口且穩定就業,且戶內有就讀高中日間部或大學1年級在學子女,有意願參與該方案並配合方案執行者即可申請參加,每戶限1位子女參加。

第1期109年至112年共計輔導10戶低收、中低收家庭參加,每戶每月存款1000元或2000元,縣府透過公彩回饋金或利用民間捐款等資源,以1:1相對提撥補助,在4年為期的方案結束後,最高累積儲蓄19萬2千元,領回後限用於個人未來教育或創業用途。

113年度開辦的弱勢家庭子女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擴增到30戶,即日起至1月底受理申請,十五日上午,縣長鍾東錦與參與第1期方案領回19萬2千元的台大財務金融系陳姓同學、育達科大畢業的徐姓同學、新參加戶南台科大黃姓學生、新竹光復高中宋姓同學等人在縣府2樓會客室召開記者會宣傳該方案,鼓勵符合資格的弱勢家戶踴躍參加。

縣長鍾東錦指出,社會處推動的弱勢家庭子女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中央核定的名額不多,社會處運用社會捐款增加名額擴大辦理,弱勢家戶父母親幫子女存多少,縣府相對補助多少,4年後領回,藉以培養孩子儲蓄習慣,防患未然,這也是教育重要的一環,縣府將會視需要調整名額,讓需要幫助方弱勢家庭獲得關懷協助,而4年領回的款項可當做孩子長大後的成年禮,也是一種鼓勵。

 

 

 

 

Show CommentsClose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