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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術師下藥性侵 無罪改判7年4月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知名曹姓街頭魔術師被控於五年前在酒吧下藥迷昏一名醫美女業務,再帶至旅館性侵,一審法院判決曹男無罪,二審法院逆轉重判曹男七年四月徒刑,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二十二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曹男必須入監服刑。

曹男職業為街頭表演魔術師,因曾上電視節目表演而小有知名度,他被控於一0八年二月間邀約一名醫美診所女業務員到台北市某酒吧飲酒聊天,竟利用酒吧燈光昏暗、聲音嘈雜特性,趁機將藥物歐沙氮平(Oxazepam)及抗癲癇藥摻入威士忌中,再借撲克牌遊戲輸贏,讓被害女子不知覺中連續飲用。

隨後,被害人在酒精和藥物的交互作用下,陷於精神恍惚狀及酣醉狀態,曹男見狀即將被害人帶離酒吧,搭乘計程車前往飯店性侵得逞。

一審台北地院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證據法則,判決曹男無罪。二高等法院依證人說法、女方血液及尿液檢驗報告、監視器錄影畫面、兩人對話紀錄等事證,以及女方案發後的情緒、心理反應,認定曹男涉犯藥劑強制性交罪,逆轉改判他七年四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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