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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112年化粧品稽查結果 15件標示不符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25日指出,去年度之化粧品聯合稽查計查核50家業者227件化粧品,發現有3件未完成產品登錄、15件標示不符規定,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處辦,裁罰金額12萬5千元。
食藥署指出,標示不符規定者有喜馬拉雅山水晶岩鹽牙膏、韓國the SAEM得鮮-自然柔順持色眉筆、極效晶透全能霜、B5玻尿酸植萃保濕精華、活力超潤雪肌露、絲柔舒敏保濕化妝水、神經醯胺植萃潤澤精華、原質舒活皂、典藏美人皂、綠野芬芳皂、純淨舒敏皂、7GF藍酮多胜肽時空膠囊、洋甘菊藍冰晶凍膜、純植潔顏油、淨顏卸洗凝露等。
未完成產品登記者有,白玫瑰環保慕斯洗手液、博恩詩極致修護保濕面膜、多胜肽玻尿酸保濕精華液等。食藥署呼籲業者,產品上市前未完成產品登錄,及產品登錄資料不正確,經令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依法可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