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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報告 支持金融營業稅降至2%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金融業營業稅部分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專款專用至今年底屆滿,業界盼調降稅率。立法院最新報告指出,稅率若由現行百分之五降至百分之二,並自二0二五年起稅收全進國庫、不再撥入準備金,不會造成國庫損失,也有助金融業競爭力。財政部則回應表示,持審慎開放態度評估稅率調整,目前尚在研議中。

現行稅法規定,台灣金融業的營業稅稅率分為四種。至於稅收用途,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適用稅率百分之五,百分之三稅收進入國庫統收統支,據初步統計,去年度金額約三百六十九點七億元,剩餘百分之二以及其他金融業營業稅款挹注「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去年撥入三百五十五點八億元;截至去年底,累計撥入逾二千五百五十八億元,專款專用今年底屆滿。

隨專款專用將屆滿,金融業多次發聲盼調降銀、保本業稅率,金管會先前也表態希望稅率降至百分之二左右。根據立法院法制局最新研究報告,金融營業稅就「主要金融業務」來說,台灣按百分之五課徵,較各國為重;不過,就「次要金融業務」而言,其他國家一般稅率皆高於台灣。

據初步估算,若以去年金融營業稅收為基準,假設稅率降至百分之二、準備金條款落日,國庫稅損近十四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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