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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回復基金會通過賠償逾2億元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權利回復基金會三十日表示,在二十六日舉行的董事及監察人會議中,全體董監事通過一百二十四件賠償金申請案,以及一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金錢賠償案,總賠償金額超過新台幣兩億元。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透過新聞稿表示,截至一月二十六日董事會前,共受理一千九百二十一件生命及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案,除四百三十三件仍在辦理外,累計已通過一千三百七十三件、駁回三十四件,處理超過七成案件。
基金會表示,在受理兩千三百五十六件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中,現已通過核發一千六百八十九件、駁回三十五件。
基金會指出,另外受理兩百二十二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的權利回復申請案件,已通過六件、駁回九十一件;駁回案件多數為判決未宣告沒收,或者雖有宣告沒收但後來經國防部准免沒收等,依現有資料查無財產所有權有因國家不法行為遭剝奪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