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基隆關表示,自即日起至本(113)年2月29日止,開始受理所轄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凡符合規定者,均可在期限檢具證明文件,以書面向該關業務二組提出申請,請報關業者留意受理期限。
基隆關說明,經審核符合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33條及「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第2點規定條件之業者,受託辦理委任廠商進、出口報關業務時,可降低貨物抽驗比率,適用期間自本年4月1日起至明(114)年3月31日止。本次核定結果將以書面方式另行通知,經評定為第一類報關業者,降低貨物抽驗比率26%至50%;評定為第二類報關業者,降低25%以內,但依規定必驗者,不得降低抽驗比率。此外,取得安全認證優質企業(AEO)之報關業者,降低51%至75%,且毋須逐年向海關申請辦理降低貨物抽驗比率。
基隆關提醒,相關申請書可自基隆關網站(路徑:基隆關首頁/資訊匯流/書表下載/報關業者書表)項下列印「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書」,若有疑問,可洽詢該關業務二組(電話02-24202951分機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