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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座挪用10億公款 台中銀遭重罰1200萬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台中商業銀行董事長王貴鋒涉夥同租賃公司負責人、台中銀保經負責人花公款奢華度日,金管會一日公布,針對台中銀行未完善建立且未確實執行內控制度,勒令王貴鋒停職三個月,台中銀行則遭重罰一千二百萬元罰鍰。
金管會是在對台中銀行金檢時發現,台中銀行及子公司台中銀保經與特定授信戶及其相關企業往來密切,支付該授信戶及其相關企業廣告費及航空器、公務車與招待所租金總計已逾十億元。
其中,台中銀行涉有租用航空器與高價公務車等交易決策不當及未完善建立與辦理相關招標的內部作業程序,對授信戶辦理授信時,也未依內部規定評估相關企業的經濟實質關係與留存檢核紀錄,亦未落實督導保經子公司。另針對台中銀保經內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運作,依保險法規定處以三百萬元罰鍰,並調降董事長與總經理月薪百分之五十、為期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