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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同僚妓女 女老師拘役30日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四十二歲林姓高中女老師和同校另一名女老師細故口角,林當眾在教師辦公室辱罵一字經、五字經,還指控對方向老師、同學散布她被強姦,並口出「賤人」、「妓女」等語,被害女老師不甘受辱堅持提告不願和解,台中地院審酌林女犯罪情節、無前科等,依誹謗罪判她拘役三十日,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台中某校高中林姓女老師去年三月十日中午在校內辦公室時,和另一名女老師因細故吵了起來,林當眾稱對方指使高中同學散布她被人強姦、向其他老師說她被強姦,並稱女老師勾搭自然老師狼狽為奸,在校內散布她不孕的消息。

當時林女還稱,女老師過年到她住處罵其家人,甚至朝對方飆罵一字經、五字經,並以「賤人」、「妓女」等字眼羞辱,女老師認為自己人格、社會名譽遭貶損,報警堅持對林女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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