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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關公告受理今年度報關業務證照校正作業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基隆關公告受理今(113)年度報關業務證照校正作業事項,辦理校正時應檢具下列文件送報關商業同業公會代為收件:(一)報關業務證照校正申請書(需經報關商業同業公會核章),(二)報關業現有員工名冊表暨聲明及承諾書(一式3份),(三)報關公會會員證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章),(四)報關業務證照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章)。
相關書表可至該關網站(https://keelung.customs.gov.tw/資訊匯流/書表下載/報關業校正書表)下載。依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報關業逾期未辦理校正者,海關得依關稅法第84條第1項規定,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處罰3次仍未完成改正或違規情節重大者,得停止6個月以下之報關業務或廢止其報關業務證照。
諮詢專線,請洽業務二組業務二課業務二股(電話:02-24202951分機5423、5424及5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