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為協助失業職業災害失能勞工重返職場,勞動部五日公告認定職災失能勞工為特定對象,有就業意願與需求的職災失能勞工,可至所在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重返職場。
勞動部表示,國內每年約有二千名職業災害失能勞工,根據調查,有百分之三十三點九的職業災害失能勞工未能重返勞動力市場,有百分之五十六表示「需要」政府提供協助。
勞動部指出,未能取得身心障礙證明,或尚在申請證明過程中的職業災害失能勞工,考量他們受限於身體狀況、治療所需、工作技能減損等,如有職業訓練需求,職災失能勞工得免費參訓並可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每月按基本工資百分之六十發給,以協助提升就業能力,並提供就業諮詢,媒合工作機會,也可運用求職交通補助金及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津貼等措施協助就業。